贵州省钟山区城市管理局政厅机构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和河道、广场、停车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其他城市综合执法职责待定;行使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编制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城市管理目标,提出各个阶段城市管理的中心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和指导市容管理工作。
(四)根据全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管监察行业和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维护管理工作的规划;参与制定有关中长期城市建设计划和年度资金使用计划。
(五)监督管理市政设施。
(六)监督管理城市环境卫生。
(七)负责城市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实施和完善城市管理监察队伍有关规章。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中心城区的违章违法建筑控制工作。
(十)负责河道整治、维修工程建设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州省钟山区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信访、督查督办、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培训、工会等工作。
(二)财务股
编制本系统城市维护、城管专项建设资金计划和年度财务计划;负责本系统财务工作,编制会计统计报表,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负责本系统所属公司财务的监管工作。
(三)城市综合管理股
拟定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负责市中心区干道、桥梁及排水设施、路灯、户外广告等市政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河道、广场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监督检查股
负责本系统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因行政执法与群众发生的矛盾与纠纷;负责城管执法人员服装、证件、标识的管理工作;负责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负责本局范围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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