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厅机构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民政、农业、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全州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组织编报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管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州人民政府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和行政事务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委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委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利益导向机制;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访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研究全州人口发展规划,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相关监督、评估工作;分析研究全州人口发展动态和人口统计数据,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州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全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的发展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与便民维权工作。
(五)宣传教育科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发布;规范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开展关爱女孩等相关活动。
(六)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础网络建设、药具管理和科学普及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指导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出生缺陷干预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参与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管理工作。
(七)财务科
编制部门预决算;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药具经费及奖励扶助等经费的管理使用;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指导州计划生育协会、直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
(八)协调督查科(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科)
对各县(市)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协调督查,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一票否决制、综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重大问题调查和实施经验总结,创新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负责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信息编发、分析及交流;研究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政策建议。
纪检监察机构为州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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