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贵州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赤水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赤水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2012-06-01 | 网络

赤水市财政局政厅机构职能介绍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引导社会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贯彻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制度草案,组织协调本市涉外财政、债务等相关事宜,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市级各项财政收入。协调税收收入征管,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专户和财政票据。组织实施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账户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管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和中央、省、遵义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参与政府外债谈判业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贷(赠)款。

(十一)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监督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涉及财政收支、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改革等相关事项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制定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课题调研。

(十五)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赤水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含信息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安全保密、财政宣传、督办、信息、信访、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对机关和局机关对下级财政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财经交流、合作和联系的具体工作;承办有关协调联络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负责财政应用业务系统、办公OA系统及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管理维护。

(二)综合计划科。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住房补贴资金和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承担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价格调节基金收支管理;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配合做好规范行政事业津补贴及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三)非税收入管理科。

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市级非税收入收缴会计核算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市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征收、管理、稽核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四)预算科(含债务管理科)。

提出全市财政体制、预算管理、财政规划的建议。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任务,审核、汇总、批复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拟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市级财政调整预算(草案)报告。牵头负责市级部门预算指标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上、下级转移支付等财政算账工作。牵头负责财政预算审计和专项审计等配合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相关工作。拟订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有关政策。

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拟订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监督、管理政府贷款资金使用情况;拟订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审核拨付资金;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规定审批;督促项目法人及偿债责任单位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债务。

(五)国库科。

执行预算法、总预算会计制度、金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工作。牵头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市本级和全市预算执行报表;负责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审核、汇总上报,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负责资金调度,审批市级单位资金调度计划,拨付财政资金;管理财政专户,审批单位银行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

(六)行财科。

负责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意见;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监督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算单位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

负责交通、能源、基本建设、商业流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意见;参与拟订市级基本建设投资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监督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算单位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八)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意见;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等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监督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算单位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九)基层财政管理科。

拟定全市各项涉农政策的实施细则及办法,负责各项涉农政策的执行、检查;督促、指导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兑现工作,监管涉农补贴资金落实兑现情况;负责中国农民补贴网(赤水市分网)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社会保障科。

负责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疾人事业、老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残疾人就业保障等支出;贯彻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监督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算单位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国有资产和企业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评估机构。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企业租赁、拍卖、兼并、破产及企业上市、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造等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承担企业财务监管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分析以及年度决算工作;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管理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和追踪问效。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

(十二)会计科。

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负责会计电算化普及推广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科。

贯彻执行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审核支付采购资金;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四)监督检查科(挂税政法规科)。

研究拟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划与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执行财税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等。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处理;根据授权办理其他监督检查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等。

参与拟订市级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税收政策调整和税制改革调查有关工作;办理税收先征后返审核及报批、退付工作;负责办理财政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五)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协调指导干部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六)农业综合开发科。

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十七)绩效评估科。

负责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体系,承担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估工作;执行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管理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赤水市财政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论大学生做村官

十字交叉在手,2017省考行测解题无忧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政府机关建微博与民交流

申论热点:民主党派参政亮点

【理论观察】“见义智为”,有勇有谋的利他行为需要价值认同

【理论观察】十八届六中全会解读:全面从严治党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时事热点:刘洋为何能成首位女航天员?

理论性热点: 教育改革

什么是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序号?

【政策解读】国家信访局解读《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