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贵州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毕节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毕节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2012-07-06 | 网络

毕节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

(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残报批工作;执行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抚恤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物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待转运及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

(五)提出救灾工作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负责全市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规划;健全全市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低保收入家庭的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行政区域界线争议和调处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等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指导、监督全市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毕节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信息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工作的群体性事件;指导全市民政系统信访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外事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参与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法规、规章的宣传;承担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民政理论研究和民政宣传工作;指导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优抚安置股(市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公务员伤亡抚恤工作;承办相关人员的伤残审核报批工作;承办烈士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配合做好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办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报批和推荐工作。

(三)救灾救济股

组织协调救灾、救助工作;承办灾情核查、评估会商和统一发布工作;负责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及发放工作;负责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全市救灾物资捐赠,承担市级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拟定减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市级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本市范围内精简退职老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行政区划、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办理镇乡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镇乡行政区划、政府驻地迁移、行政区域界线的审批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办理全市著名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

组织实施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的政策、规章;负责殡葬改革工作、外资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和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收养登记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承担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及市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涉外活动实行报告和备案管理;组织实施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的政策、规章和办法;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并承担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措施;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六)规划财务股

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与市级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和监管工作;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承担市级民政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民政统计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对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财务监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

(七)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办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与驻毕部队和各镇乡办双拥组织联系;提出贯彻双拥工作法规、政策的建议,研究协调军政军(警)民关系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开展全市性的双拥宣传;指导相关部门和各镇乡办双拥组织开展业务工作;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文电;承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行政编制2名,其中1名占市纪委机关监察局行政编制,纪检组长1名。

【毕节市民政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公务员考试复习什么,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

行政领导者的素质与结构

四川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热点评析:食品永不过期 消费者权益谁来保质

地理常识——我国气象、气候和动植物旅游资源(二)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自愿求职”岂是“自愿中毒”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三元餐补,善政如何善用

2017省考行测技巧:排列组合之基本计数原理

公务员考试面试入门指导

申论范文:中国梦

专家指导:917考前心理调适放松法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