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协调管理全市各领域的科技工作;组织拟定科技发展、科技进步战略的具体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攻关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
4、研究拟定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5、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和重点新产品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
7、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归口管理和使用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等有关经费,并负责经费预、决算工作。
8、负责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与计划;参与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先进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要科技工程建设进行前期调研、论证和评估。
9、研究拟定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培育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负责优秀科技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10、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1、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科技新闻发布、科技档案、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动科普工作的开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1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进步目标体系,负责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
13、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14、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区(县、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服务、后勤服务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相关重大工作的调研;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政策法规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政策理论研究、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牵头起草科学技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综合性政策文件,并会同有关方面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相关提案和建议的答复;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科学研究;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
3、发展计划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与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相关的各项工作,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进步目标体系,推动区域科技发展;提出科技经费宏观配置意见,协调有关规划和各类计划的实施;提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负责创新服务平台、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审核认定;牵头组织重大科技专项;管理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组织国家、省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负责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改革发展和项目建设。
4、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工作职责:编制科研条件保障规划;拟订科技投入政策;负责科技文献、科学仪器和科学数据的共享等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开展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科技经费管理和科技金融工作,管理风险投资基金、科学技术基金;组织科技专项经费的预算评审;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5、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工作职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火炬计划、攻关计划、合作计划的编制及项目管理工作;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化基地的有关工作;负责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工程实施;负责推荐和管理相关领域的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创业工作、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及科技服务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培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制造业信息化工作。
6、农村科技处
工作职责:拟订科技促进全市农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星火计划;开展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转化平台的建设工作,推进区县科技进步、科技扶贫及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作;负责推荐和管理相关领域的国家科技计划、富民强县专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工作。
7、社会发展科技处(中药现代化办公室)
工作职责: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民生科技计划的编制及项目的管理工作;开展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开展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指导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科技工作;负责推荐和管理社会发展领域的国家科技计划;研究拟订促进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药现代化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工作。
8、科技成果管理与技术市场处(科技保密办公室)
工作职责:拟订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组织实施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负责科技成果奖励评审工作;承办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工作;负责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组织市人民政府相关科技成果展示的有关会议;协办、承办有关科技类会议、展览;拟订市级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科技保密、技术出口项目的保密审查工作。
9、防震减灾处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订及其相应的执法监督工作;编制贵阳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负责全市城镇及重大建设工程、重要设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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