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培育和发展城乡商品市场体系,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制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物流企业和物流市场,促进全市物流业的发展。
(四)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规范市场运行,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五)负责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和管理重要商品储备,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应急条件下的市场调控、供应、保障工作。
(六)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成品油、酒类、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七)按照授权,管理全市涉外经济活动。依法负责外经贸企业的登记、报批、发证、年审、变更和注销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的境内外商务会展,负责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出国团组的审批和报批。
(八)贯彻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我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科技兴贸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进出口业务统计及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按照授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投资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的申报工作;负责归口管理争取境外无偿援助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市商务系统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贵阳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提案、保密、综治、绩效目标考核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府督办事项的落实以及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有关商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全市内外贸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评定、考核认证、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商务系统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财务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各项业务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核算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的会计制度制定和执行;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法规综合处
负责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完善市场监测体系;承担商务运行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商务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商务相关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立法前期调研和申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及备案工作;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订规范和完善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商业体系、城市商业网点、社区商业发展、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加快发展。
负责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流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拍卖、典当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旧机动车交易、二手车交易和旧货流通行业等的监管工作。
承担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市场运行监管处
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确保食肉消费安全;认真落实全市屠宰场设置规划,维护正常的屠宰秩序;协调行业的内部关系、整顿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依法查处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工作,加强酒类流通环节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
(七)商贸服务管理处
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及行业管理标准,履行行政许可相关审批职能,开展行业分等定级及服务品牌评定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八)物流处(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协调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重点物流项目的规划建设;推广现代物流技术、信息化技术和标准化建设;组织认定市级重点物流项目和重点物流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物流统计和物流信息发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监管相关物流发展资金预算和使用;指导物流行业相关中介组织开展工作。
承担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对外贸易处(市外经贸口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的制订和落实;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和服务贸易、加工贸易及公平贸易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统计及综合分析,并针对运行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指导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对外贸易促进活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和监管好国家、省、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的使用。
承担市外经贸口岸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外国投资管理处
负责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目标计划的制订、实施和考核;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加工贸易的审批、申报、管理、统计、分析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入驻市政务大厅的审批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后期管理、协调服务及联合年检等工作。
(十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
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的初审、申报、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机构设立中共贵阳市商务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派驻市商务局监察室。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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