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省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省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全省运力发展的宏观调控、水路运输服务、港埠经营资格审查和许可证发放、客运航线审批、客货运输组织、水运市场建设和信息反馈、运价票证管理、运政监督检查以及对水运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等。
负责全省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拟定航道技术等级,开展与通航有关河流的综合开发与治理,发布内河航道通告,保护航道及其设施,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
负责全省港口的建设和管理,参与编制和实施港口规划,拟订港口区域界线方案,负责港区内航道及岸线的维护和使用管理,负责港埠经营的监督管理等。
统筹安排全省港航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组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审查,对重点工程质量和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全省船舶登记、船员培训和考试发证、船舶进出港签证、危险货物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水域、船舶安全检查、水上水下工程施工监督、渡口安全管理及船舶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全省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船舶技术档案管理、船舶的建造检验和定期检验、船用产品的检验、船舶修造企业技术条件认可和焊工考试工作等。
负责全省运管费、航养费、港务费、船舶检验费等的征收和管理。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从事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全省水路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总结先进经验并组织交流推广。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的组织、记录、决议督办落实工作;
2、负责局机关公文流转、机要保密及局文件印制、档案资料管理、局综合性文件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3、指导全省港航海事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购置与管理和机关办公大楼、机关产权房屋的管理工作;
5、负责宣传、接待工作;
6、负责湖北港航网站的建设、更新与日常管理;
7、负责水运史、水运年鉴编撰工作;
8、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负责局机关车辆的调度使用与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局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局机关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调研全省水路交通经济政策;
2、负责起草水路交通的法规和规章,负责修改涉及水路交通的法规、规章和草案;
3、负责水路交通法规清理、汇编、审查和咨询工作;
4、负责全省水路交通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准入审查,负责全省水路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5、负责组织协调水路交通系统的行政复议、听证、诉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6、管理全省水路交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计划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全省水路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省港口规划管理工作,参与港口岸线管理;
3、负责全省港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港航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4、负责全省水运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和行业形势分析,指导行业统计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港航建设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航工程建设、航道及港口岸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省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管,依法管理全省水运工程建设,负责已审批(核准、备案)港航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的相关管理以及投资统计、分析,组织全省港航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
3、负责全省港口岸线管理;
4、参加编制航道发展规划,拟定全省航道技术等级;
5、负责全省航道及其设施的养护、监督和管理,组织航道应急维护,发布汉江航道水情信息;
6、负责对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审核;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运输港口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路运输、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水路运输、港口管理的规定和制度;
2、负责全省水路运输船舶运力发展、市场培育和行业管理,负责全省水路客货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水运企业改革和发展;
3、负责全省国际海运、国际海运辅助企业、外国航商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和常驻代表机构、国际海运船舶、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及物流的管理;
4、负责全省港口市场准入、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参与港口项目审查与岸线审批管理工作;
5、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港口应对突发事件;
6、负责全省水路防汛运输保障、重点客货运输、军事运输的组织协调;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和省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的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办理海员证任务批件的初审工作;
3、负责全省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管理,负责辖区水域内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安全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4、负责船舶登记和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
5、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监督管理;
7、负责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
8、负责对全省渡口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9、负责全省海事装备管理和海事业务统计;
10、负责厅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局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局应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费收财务审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务、金融、规费征收、内部审计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地方性水路规费征收政策和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水路交通规费征收稽查管理工作;
3、负责全省水路交通规费票证管理和费收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全省港航海事系统财务预决算编制、收支管理、会计核算、筹融资和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局管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局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局直单位财务收支及重要事项的审计;
6、组织对全省港航海事系统专项资金收支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7、指导检查全省水路交通规费、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技船检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与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参与全省地方性船检法规、规定的拟定和相关政策的研究;
2、负责全省地方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及公证检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船舶电焊工考试发证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船舶检验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负责船舶检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省船舶检验机构资质和验船师资质认可的管理;
5、负责水运环保、节能减排、船舶简优标准化技术研究;
6、负责全省水运行业科技管理;
7、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全省船舶检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8、负责全省船检统计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劳动处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指导协调全省港航海事的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
3、负责承办干部选拔任免、交流、轮岗和考核考绩工作;
4、负责公务员招录、专业人才引进、人员调配、军转干部安置、工勤人员招聘、出国人员及职工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职能部门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并督办落实,承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升级等管理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局党委会议的组织、记录、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建设,组织落实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管理工作;
2、负责党团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总支日常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组织实施党风廉政教育,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港航海事系统行风建设,受理群众对干部检举、控告等违纪案件的查处;
4、负责工会工作,组织职工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开展劳动竞赛和扶贫帮困送温暖等项工作;
5、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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