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省情况拟订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省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省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省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省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省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省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省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指导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鄂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省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省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省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九)参与拟订我省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省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全省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发布全省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省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我省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省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省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全省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省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负责全省商务系统业务指导、驻外人员选派,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指导全省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商务厅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承担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信息、信访、提案等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联系厅驻省外机构,承担厅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商务人员出国审批及向境外发送邀请工作;编发《湖北商务简报》和《湖北商务信息》。
(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商务系统驻外人员派遣等工作;制定全省商务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法规处。
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负责全省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件的研究与协调;承担全省商务系统的普法和厅机关法律事务及史料编修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厅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国家安全等工作。联系厅属社团和学术组织。
(四)综合处。
组织拟订全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指导目标并监督执行;监测分析全省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研究分析我省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我省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讲话材料、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五)财务处。
研究提出促进全省商务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价格等政策建议;会同省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负责具体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厅属单位财会工作监督指导的责任;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六)市场秩序处。
承担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推动行政执法;牵头国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负责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承担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我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处。
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全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协调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八)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处(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省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全省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省家电下乡的试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九)对外贸易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承担全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全省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省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鄂设立常驻机构的管理。
(十)机电和科技产业处(省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承担全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省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指导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展销会、洽谈会。承担省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投资促进处。
参与拟订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政策实施细则、管理规章;分析研究全省招商引资情况及有关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建议;拟订全省对外招商引资年度指导目标;发布全省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和管理全省各类招商引资促进工作;组织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外国投资管理处。
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全省外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和变更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初审及转报;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全省投资企业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负责外商投资和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承担全省重大招商活动项目对接及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全省服务外包相关工作;指导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外经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拟订我省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我省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审核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负责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省提供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参与拟订我省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省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按照我国政府的承诺,监督履行我省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承担的义务;组织并指导我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并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全省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五)服务贸易处。
牵头拟订全省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省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省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协调湖北地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在本省境内设立的内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工作。
(十六)口岸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全省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省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负责一、二类口岸开放和关闭的调查、论证及报批验收工作;负责往返港澳客货直通汽车运输企业的车辆牌照管理;组织口岸物流工作;承担省政府口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台港澳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经贸政策;拟订并执行全省对港、澳、台的经贸规划;牵头组织与港、澳、台经贸活动;协调处理对港、澳、台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管理和指导对港、澳、台贸易,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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