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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档案史志局职能介绍

2012-09-21 | 网络

湖北省鄂州市档案史志局职能介绍:

1、负责依法治档和拟定我市档案史志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管理法规文件。

2、负责开展数字档案信息和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督导全市档案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服务功能。

3、负责加强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功能。

4、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和征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并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修复、复制、托裱、整理、光盘制作等),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负责利用馆藏档案,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搞好查阅服务和数字档案管理、利用。

6、负责编纂、撰写《中共鄂州历史》、《中共鄂州历史大事记》、《中共鄂州人物传记》和《中共鄂州市组织史》。

7、负责开展党史学术研讨活动,深入研究党建历史经验,并运用党史资源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8、负责建立党史信息网络和咨询服务,指导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组织史及党史专题的编撰和审定工作。

9、做好鄂州市新四军学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指导市直各部门的《鄂州市志》专志编纂工作,终审市级各类专志,统一管理各区乡镇志、部门志、企业志、院校志、山水志等类志书的出版。负责《鄂州市志》(续修)资料收集、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出版《鄂州年鉴》,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年鉴编纂工作。

11、负责搜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市情资料,编纂出版《鄂州地情丛书》,建立鄂州市地情资料库。

12、负责做好《湖北省志》、《湖北年鉴》及《湖北地情丛书》等的组稿、供稿和发行工作。

13、负责全市地方志、年鉴和市情丛书编纂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和文化交流,探索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规律。

14、挖掘地方志文化资源,开展旧志整理、点校和编研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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