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向本级政府和军事机关提出加强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 编制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协同军事部门抓好城市防卫建设;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防统计和人防信息工作。
(三) 制定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警报设施社会化管理和人防通信站勤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 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医疗救护、物资及水电供应等各项保障方案;按照城市防空袭预案的要求抓好疏散基地建设。
(五) 对单位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安全使用进行检查指导;开展人防工程平时与战时的功能转换研究及经验交流。
(六) 负责制定各类防空专业队伍的教育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 训练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
(八) 负责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对全市人民防空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协助教育部门抓好初级中学的三防知识教育。
(九) 负责人防经费、物资、设备的计划、申请、分配和管理。
(十) 履行对各县市人防办的领导职能,对其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十一) 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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