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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农业局职能介绍

2012-10-15 | 网络

湖北省宜昌市农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高,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参与提出有关大宗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建议;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三)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财务会计、集体资产、土地承包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业科技、人才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无公害蔬菜 和绿色食品生产的管理及监测。

(五)组织、指导、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场、四荒资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检疫及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农业技术的开发和重大农业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负责农科教成果申报、鉴定、遴选及推广;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的开发。

(七)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指导农产品安全标准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 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饲料、农药、渔药等农资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八)参与农业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农业抗灾救灾资金、农业各项专项资金及其它相关资金的管理。

(九)负责农业涉外事务和农业对外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农业机构、组织的援助活动与合作事项。

(十)负责渔药、农药的药政药检工作;指导本市区域内植物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疫情的监测、发布和控制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规划与发展;组织实施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用机械的安全监理。

(十二)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宜昌市农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调研科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保、保密、信访、维稳、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与发布、政务公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生产,承担农情调度分析;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重要报告;承担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提出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及对外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发展计划与财务科

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与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承担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牵头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与其合署办公)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其他部门拟订的涉农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六、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指导全市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分析与预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电子政务建设。

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

归口管理系统涉外事务;承担农业国际贸易研究、农产品出口促进和农业产业损害调查;承担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外援和援外工作的有关事宜。

八、种植业科

拟订种植业(粮、棉、油、麻)发展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项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组织种植业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植物内检和遗传资源保护;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组织种植业抗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

九、经济作物科(市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办公室)

研究拟订经济作物生产规划与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拟订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和新品种、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种苗繁育管理工作;拟订农业板块基地规划,指导农业板块基地的建设。

十、蔬菜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蔬菜产业结构调整;负责蔬菜行业管理和蔬菜基地建设;研究提出蔬菜产销政策;组织指导蔬菜产业化工作。

十一、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饲料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行业行政许可;承担饲料业发展的预测预警;协助组织饲料检测和质量监测工作;开展饲料工业信息统计,推广重大科技成果与技术。

十二、农业产业化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产业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

十三、农业项目科

组织推动农业各类项目政策的实施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业项目资金的稽查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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