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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2012-10-19 | 网络

湖北省仙桃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确定全市教育发展目标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定相应措施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理顺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建立教育服务经济的现代教育新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研究、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速度、规模和实施步骤,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师范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技术、国防、普法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各类学校抓好治安保卫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执行教育经费预算方案,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负责教育系统内的财务工作和统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教育人事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市教育系统内中、初级教师职称,并负责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中小学特级教师的推荐工作和教育系统内干部、教师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协助市机构编制部门审定教育系统内人员编制;管理教育系统的人事档案;负责本系统教职工离退休、遗属抚恤的审批以及承办本系统内人员的劳动工资等工作。

(八)负责成人学历教育、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考工作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一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的毕业证发放工作。

(九)组织指导学校招生,编制成教中心、仙桃师范、市属部门中专、普高、职高招行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指导与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内部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社会力量办学的申报、审批和教育业务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颁布的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校舍的规范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和检查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师范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后勤、绿化、美化工作,以及校办企业、勤工俭学、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

(十三)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指导各教育社团(学会)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干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指导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尊师重教典型的宣传工作。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语言文字研究工作,负责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湖北省仙桃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事务;负责机关各为公文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及系统综合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文字记录、纪要整理;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教育的提案、意见的回复处理;负责重要事宜的督办和反馈;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负责办理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离退休和遗属抚恤的手续;负责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员的档案管理和人事年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员调配以及教育系统内教职工的调资、年度考核、干部考核任免或呈报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和指导工作;归口承接市教育基金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督促落实办学标准和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推动全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及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划和工作目标;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全市小学、普通初、高中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初、高中毕业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国家颁布的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落实;负责希望工程基金筹集与贫困学生支助款的发放;负责管理全市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制定全市中考以及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具备规定;负责直属中小学的业务管理与协调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直教育系统事业费的预、决算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专项经费的下拨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规定、标准和办法;负责组织全市教育系统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校舍规范化建设,抓好校园绿化美化及配套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建计划的审查报批与管理工作。

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内的财务进行审核监督;对校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进行效益审计,对所属单位基建预、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各项专款使用到位。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制定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布点和专业、学制设置及招生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学籍、评估等综合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普通初中毕业生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负责全市职业高中、初中的毕业证发放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工作,参与研究、指导职业技术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的建设;指导并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

统筹协调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导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制定成人教育工人物发展规划及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各类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规划、协调岗位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高等和中等证书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组织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成人的小学、初中、高中文化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成人中、高等学校和广播电视教育工作。

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调查研究、审核审批和指导工作。

(六)教师管理科

负责全市教师资格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中、初级教师技术职务的评审组织工作和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审查报批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文化课教师开展学历教育;抓好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师资力量的培养工作;参与研究并指导中师、进修学校的建设、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成人高等师范、中等师范的招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语言文学的研究工作和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七)体育卫生教育科(与市中小学生体育卫生保健中心合署办公)

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等活动;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师资培训;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评估,组织高考、中考体检;负责学生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场地的规划、建设和体育器材的管理、监控等工作。

(八)安全保卫科

负责抓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政法机关查办学校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助抓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保卫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及其宿舍楼的门卫管理工作。

(九)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和就业指导、推荐工作;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和毕业生资源的搜集工作,组织开展毕业生供需信息交流活动。

负责管理停薪留职、落聘、落岗、待岗、自动离岗等公办教职工;负责全市富余教职工和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等人才的储备、输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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