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2、组织制定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3、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含出租客运小汽车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车船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的运输;维护公路、水路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
5、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规费、公路通行费的征稽和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与监督。
6、负责全市港口、航道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
7、起草有关交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诉讼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8、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和管理行业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9、负责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组织利用外资、技术和开展国际交通经济合作交流。
10、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和职工队伍建设。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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