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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10-31 | 网络

湖北省十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市直机关的具体情况,拟订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机关事务改革、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共性问题,加快促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

(三)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行政办公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水、电、暖的供应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域内后勤物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定的副市级以上干部和有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六) 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十堰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精神文明建设、政务督查、政务公开、对外信息发布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对外接待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干部职工培训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拟订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直管房的住房维修基金、公积金和基建基金;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的申报、使用、审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费和支出的审计、核销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行政办公中心及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水、电、暖的供应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后勤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监督管理;参与机关直管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定的副市级以上干部和有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工作。

(五)市直节能办公室

承担市直机关能源节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承担节能业务工作会议的筹备及对外联系、协调工作;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

承担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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