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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11-01 | 网络

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组织拟订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检验规范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重大安全信息并统一向社会发布;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三)负责食品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及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六)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中药、民族药;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八)负责武汉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并指导进口药品检验工作。

(九)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十)组织查处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等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十二)实施执业药师制度;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有关学会、协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政治处(离退休干部处)

(三)规划财务处

(四)政策法规处

(五)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

(六)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八)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九)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处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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