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市容园林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的管理。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公园绿地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保障工作。
五、负责协调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工作。
六、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社会参与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绿地相关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市容园林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计划生育及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归口指导、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财务、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城市管理督办科
负责制定落实全区市容环卫建设工作计划和长效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街路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评比验收等工作;对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科、保洁公司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工商、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纠风、形象建设工作;负责市容专线电话、信访接待与处理工作。
环卫设施管理科
负责对全区环卫设施、设备实施宏观管理;负责新建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大型公共建筑、新建扩建城市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相配套环卫设施的落实;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质量的组织实施与验收,规划全区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更新、调配;负责办理全区环卫专用车辆的购置分配、报废更新、年检审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事故协助处理和监督保险办理等工作;负责环卫行业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运用;负责辖区内垃圾台、站、桶的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区垃圾台、桶、箱、站、公厕、垃圾清运、车辆运行的检查评比。
绿化科
负责编制全区年度绿化规划,指导、督促、检查各项绿化任务的完成;负责动员组织全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开展市级园林式单位、区级庭院化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负责树木砍伐、绿地占用的审批以及绿化违章行为的查处;负责城市绿地普查、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建筑垃圾管理所
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审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清运消纳等手续;负责督促污染道路的建筑工地及时对周边和道路进行卫生清扫、冲洗;负责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单位、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负责对行使在本辖区内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环卫车队
负责对全区道路进行日常洒水降温、降尘和冲洗工作;负责辖区重点道路机械化清扫工作;负责处理全区突发性环卫抛洒的道路清扫、冲洗工作;负责全区清扫、洒水车辆出勤等工作计划的安排落实,以及车辆的调度使用和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所
负责辖区内沿街门店牌匾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非机动车停放站点的规划布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厕所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园林绿化队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和设施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绿化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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