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铜川市信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级领导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上访,接待境外及港、澳、台胞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形势,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三)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给市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承办涉及地方问题军队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四)承办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向同级或下级单位交办信访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检查、协调市级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和县区信访工作。
(六)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检查督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组织交流信访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全市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县区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对各级机关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掌握其变化规律,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信访局。
(八)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管理信访档案。
(九)承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处理工作和人民来访接待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铜川市信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经验的收集、整理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信访情况的统计、分类、综合上报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处理本局管理的和上级领导机关转来的人民群众来信工作;承办中、省、市立案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报结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全市信访动态,通报信访情况;负责全市信访信息工作,信息网络建设;承办领导交办信访问题初查工作,协调跨县区、跨部门信访案件工作;负责信访的案件和信息统计工作。
(三)信访接待室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记录、转办和督办工作;负责群众来市集体上访的接待工作,督办集体上访反映问题落实工作;做好初访的疏导和查结工作,掌握全市上访老户情况;负责从群众来访中搜集动态性信息,参与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做好单个来访和集体上访的统计工作。参与市级党政领导接待日和政法、信访部门领导联合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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