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查处违犯《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案件。
(2)根据省、市档案工作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市级机关、群众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区的档案工作,为驻宝部、省属单位及驻宝部队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服务。
(3)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搞好档案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推广运用工作。
(4)组织市内外区域性档案协作活动;指导市档案学会的工作。
(5)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市级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提供与利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6)负责本馆档案史料的整理、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7)组织建立全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和信息网络,推动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开发建设工作。
(8)利用档案向社会进行历史与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9)推广应用档案科技成果,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陕西省宝鸡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拟定全市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局、馆内政工、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安全、信访和接待工作;
4、负责局、馆内人事、工资、福利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局、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档案馆库的修建、改造工作;
保管利用科
1、负责征集、接受、保管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档案资料;
2、负责馆藏档案的整理、鉴定、统计及库房的安全、卫生、技术保护工作;
3、编制档案资料的检索工具;
4、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复制、修复、缩微和标准化著录工作;
5、负责馆内档案保护和复制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
6、负责馆内局域网、数据库及网络、数据的管理;推广应用档案科技成果;
7、负责档案资料查阅利用接待工作,搞好爱国主义教育;负责全市档案资料目录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法规科
1、负责档案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和依法对档案违法行为、违法案件当事人行使行政处罚,受理档案行政复议案件;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县区的档案工作;
3、为驻宝部、省属单位及部队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服务;
4、组织市内各档案馆、室的目标管理活动;
5、负责全市重点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的指导、检查和验收;
6、负责全市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和区域性档案协作活动;
7、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宣传编研科
1、负责全市档案宣传、通讯工作;
2、负责《陕西档案》等刊物的征订工作;
3、负责《宝鸡档案工作简讯》的编辑出版工作;
4、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编纂、编研、发布、出版、发行;
5、负责《宝鸡大事记》和《宝鸡市党政领导机构组织沿革》材料的收集、编写工作,参与全市编修史志的工作;
6、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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