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起草规划性文件并组织、指导、监督其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编制和审查报批城市(含各类开发区、下同)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并组织实施,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察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各乡镇村镇规划工作。
(三)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级标准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实施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投资和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劳动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四)主管全县建筑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和年度审查,对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负责建筑安装,电梯安装,混凝土预制物件生产的行业管理和建筑装饰工程管理。
(五)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指导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报批,施工许可证审批,开工审批。
(六)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督,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七)负责基本建设(含重点建设)项目点的实施及竣工验收的管理。
(八)主管全县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指导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及村镇房地产开发工作。
(九)主管全县燃气热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房屋商品化,房屋租赁,城市房屋拆迁,组织实施城镇住宅建设,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收工作,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主管全县城市建设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
(十三)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城建档案工作并指导乡镇城建档案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六)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计划和年度支出计划,负责城建维护,建设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建资金的征、管、用进行监督检人防战备工作职能。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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