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农业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业法》、《农技推广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等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起草全县农业发展(种植、畜牧)的措施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县农业开发规划。
3.组织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负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4.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主动参与指导并抓好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流转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核。
5.协助抓好菜蓝子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6.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
7.抓好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及乡村科技培训工作,实施科技兴农战略。
8.组织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检工作;组织县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9.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实施和管理工作。
10.指挥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乡镇农业(农技、畜牧)服务站的业务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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