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劳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考核指标统计工作。
(二)拟订和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和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规划和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拟订并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规范性文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推进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依照《公务员法》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述控告、职位聘任等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办理县政府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依照县政府行政任免办法,办理提请县政府任免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劳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事务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局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负责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车辆的管理和调配工作;做好文件的收文、登记、传递、催办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审核把关局机关各种上报和下发文件、材料,负责人事劳动宣传信息工作。
2、公务员管理股
承办机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初审工作,承办公务员考核、培训、奖励、竞争上岗和轮岗、职位管理、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初审工作;负责干部监督管理日常性工作;承办在基金会借款、担保借款干部职工责任兑现及责任解除工作;承办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工作;负责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人事档案工作。
3、人力资源开发股
负责人才资源开发各项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各类人才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实施工作;承担全县人员录用计划、增人计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承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承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组织评定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核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奖励、辞退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办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4、工资福利股
承办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和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及离休人员护理费的初审工作;负责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库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和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及离休人员护理费的初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库的日常维护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工作。
5、劳动就业股
负责劳动力流动和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承办全县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工伤认定等上报材料的初审工作;负责企业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劳动统计上报工作;承办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职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作。
6、社会保障股
负责各社会保险机构的日常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计月报工作;承办全县企业职工工伤、病残伤残等级鉴定、正常到龄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退休、工龄认定、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和离休人员护理费的初审工作。
7、医保中心
负责提高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和意见;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机构风险调剂基金和筹集及管理工作;负责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供服务工作;检查指导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情况;负责医疗证卡的办理发放及年检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局域网的监控管理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做好参保职工与医疗机构的协调工作。
8、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承担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及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着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查、审批工作;审查、管理县域内人才市场;受理人才流动争议案件,仲裁人才流动争议;承担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及乡土人才工作。
9、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扩面参保、年审、稽核,搞好失业保险金申领及发放工作,并监督落实;搞好失业职工的认定及发放标准的核定和社会化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失业保险金个人台帐记录及失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失业保险预算、决算,财务及失业保险金统计工作;承担县境内民办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适龄青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考核、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办好泾阳县就业训练中心;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进行持证上岗检查;负责全县劳务输出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管理,组织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劳务输出;构建人力资源市场配置,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网络服务,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高层次人力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六大服务系统的人力资源市场。
10、机关事业统筹办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咸阳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意见,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新农保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管理、使用、增值及安全运营工作;承办和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负责参加社会保险人的注册登记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待遇审核工作,办理异地保险基金转移手续工作。
11、劳动监察大队
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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