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信访局职能介绍:
1、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
3、接待单个和集体来县委、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4、承办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回永寿的人民来信、来访;承办中、省、市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要结果信访案件的处理。
5、协调和处理县级部门和乡镇之间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参与或直接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按所辖范围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办理信访案件,并检查办理情况。
6、定期和不定期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报告人民来信来访的重要情况,定期不定期地综合、调查、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决策信息。
7、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基层及行业信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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