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陵川县农业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农业、农村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涉农单位,加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推动全县农业和农村平稳快速发展。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风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研究拟定全县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四)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县财政局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参与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监督对全县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地区间调动检疫手续。组织农药药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拔,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和农村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和农村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
(十一)拟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县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组织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县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动态监测及信息工作;协调拟定全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外资扶贫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承担全县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培训、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和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十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组织开展有关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农机、畜牧兽医、扶贫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晋城市陵川县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和领导安排、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各项资金;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事业单位兴办实体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牵头协调下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调农口各单位的工作,并承担农机、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兽医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
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研究提出全县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及审核工作。
(三)种植业管理股
拟定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拔;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全县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四)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
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家、省、市、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
(五)农业综合执法与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拟定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审报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产业化经营指导股
组织拟定全县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全县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政策建议;组织筹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审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项目,协调和安排落实必要的项目资金和经费,检查、督促、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负责产业化经营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七)农村工作股(新农村建设指导股)
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研究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总体战略,提出指导性建议;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研究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拟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县新农村建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督查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城乡一体化工作。
(八)农村经营管理股
研究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九)陵川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正科,挂靠县农委)
贯彻落实有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政策和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协调社会各届的扶贫工作,协调组织全县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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