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和工矿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三、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和各市(县)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和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综合监督管理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护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营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规程和标准;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法制建设;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制度和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救援与调查科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度和信息统计的规章、规程、标准;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提出并下达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承担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特大以上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备案等综合管理工作。
科技培训科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技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工程系列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监管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和指导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查处和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监管二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建筑、水利、电力、林业、港口、质监、旅游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考核工作。
安全监管三科
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和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设立的安全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指导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监管四科(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铁路道口安全监护工作。
机关总支委员会一岗双责工作职责
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切实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完善了科室支部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总支委员的作用。
监察支队工作职责
1)负责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排查事故隐患;3)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4)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5)负责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6)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协会工作职责
1)积极组织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与标准,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2)积极开展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通过安全生产协会和本会专业委员会,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4)经政府部门许可,参与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人才、法律、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活动。6)聘任专家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7)接受委托组织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8)开展国内外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9)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10)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师的聘任工作并建立培训教师库。11)经政府部门授权和委托,参与制订重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安全生产技术引进,安全事故调查,提供与开发项目前期安全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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