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公路管理处职能介绍:
(1)负责起草全市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技术标准;经局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公路建设年度计划,经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编报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计划,经局审核后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验收;
(4)负责编报公路管理经费年度计划,经费下拨及使用监督;
(5)按照市局要求,承担全市重点公路工程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编报,经局批准后组织并参与工程的施工、监督、验收工作,负责工程设计变更报批;
(6)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全市公路管理部门对公路、桥涵、渡口、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
(7)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公路挖掘、占用,公路超限运输,公路路树砍伐等审批工作;
(8)依法管理监督全市路政管理部门的公路巡查、路政执法等工作,依法开展路政检查、强制、处罚,维护路产路权;
(9)负责全市公路收费管理、监督工作;
(10)按照上级要求,参与市域内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和本市主持建设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11)按照市局要求,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工作;
(12)负责组织公路科技研究、科技项目成果论证报审;
(13)负责公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公路科技进步;
(14)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
(15)组织落实公路交通战备;
(16)负责公路建设、养护、交通工程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17)负责公路方面的来信、来访;
(18)负责市政府委托的产业大道养护、维修、管理工作;
(19)负责公路招商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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