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管理和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和市场商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全市打假工作,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3、宏观管理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和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指导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工作。
4、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
5、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程;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依法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7、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8、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运输车辆、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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