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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8-17 | 网络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科技部和省、市政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有关决定。

2、编制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高新区的政策规章、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章。

4、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全区财务会计监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税征管工作;组织筹措各类建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新区工商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授权,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产管理、环境保护、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等工作。

6、制定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依照有关规定做好进区企业和科技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企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进区企业的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外事、经济贸易、技术创新、专利和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7、负责江西金庐软件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招商引资以及进出口业务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职称、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区内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险金的筹措、收缴、运营和支付等工作。

10、负责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内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负责高新区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设,协调区直企事业单位及驻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15、加强中小企业管理职能和统计工作职能。

16、加强市政公用事业和规划建设职能。

17、强化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

18、加强农业税征收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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