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江西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江西省南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江西省南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职能介绍

2012-08-17 | 网络

江西省南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市城乡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二、依法处理本市辖区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查处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四、负责辖区内机动车辆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机动车进行安全检验,核发牌证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授权,负责对部分驾驶人进行教育训练、考核和发证等工作。

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江西省南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警察职位人员年龄规定

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诚信报考说明

2017江西公务员考试怎么报名

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非通用语职位考试内容

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模拟卷二》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