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寻乌县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具体执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旅游业管理有关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研究市场开发战略,制定旅游促销计划;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业的开发,协同有关部门培育、管理和完善旅游市场。
四、培育和完善全县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全县国内旅游的开发措施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点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六、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资质的初审;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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