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县体育工作的规定和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
(二) 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三)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与重点布局;抓好优秀运动队建设,指导、审批运动队参加省内、市内重大比赛活动;研究提出体教结合后备体育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 组织、指导县运会和其他综合性及单项运动会等体育活动;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性的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在我县举办的国内大型比赛的指导、组织、协调;指导参加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单项比赛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
(五) 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 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依法管理体育市场;规划、协调全县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各类场馆设施建设。
(七) 制定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八) 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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