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县体育局职能介绍:
㈠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全县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㈢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活动项目与重点布局,抓好优秀运动队建设、组织、指导县运动和其他综合性及学项运动会等体育活动。
㈣组织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
㈤规划、协调全县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各类场馆设施建设。
㈥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的审批,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㈦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㈧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㈨组织全县体育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等级的申报、审批工作(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县审批,二级以上由县申报)。
㈩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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