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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庐山区卫生局职能介绍

2012-08-31 | 网络

江西省庐山区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和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贯彻国家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国家药物制度,落实我区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管理的措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协调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落实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落实措施,规划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治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消毒产品、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制定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内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我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区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和科研监测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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