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星子县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庐山温泉旅游度假区(以下称度假区)具体的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起草拟订度假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度假区内投资项目的申报或审批。
(四)负责审批度假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区容、区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负责度假区所有引资项目的对外洽谈、项目监管、市场营销、后续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管理度假区内的国有资源及国有经营资产。
(七)负责度假区内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优化,监督、协调、服务外部涉及度假区的各项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服务好温泉水公司和温泉自来水公司。
(九)县委、县政府委托管理的其它职责。
江西省星子县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综合情况、上传下达、起草文件、接待安排、组织会议的责任。
(二)规划开发股。负责度假区规划开发工作;承担起草拟定度假区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度假区内项目建设及项目监管的责任。
(三)项目管理股。负责度假区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征地、拆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区容、区貌、环境保护的责任。
(四)招商联络股。负责度假区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度假区所有引资项目的对外洽谈、投资项目的申报或审批的责任。
(五)市场营销股。负责度假区市场营销工作;承担度假区的对外宣传、推介及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优化,以及监督、协调、服务外部的责任。 机关的党、团、工会、妇女组织按各自章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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