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星子县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全县粮食(含粮油,下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流通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承担粮食监督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
(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国家的质量标准,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要求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七)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粮食局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事权管理。
(八)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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