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县水土保持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方针、政策。
2、进行水土流失勘测、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
3、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4、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项目的立项、上报及项目实施的设计、指导与管理工作。
5、负责水土保持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理水土流失防治纠纷,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
7、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科学研究、人才培训、技术推广与咨询服务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江西省修水县水土保持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公务的处理
规划治理股:负责国家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治理工作。
科技推广站:开展水土保持知识宣传、科技咨询和服务,承办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委托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预防监督大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有关水土保持的生产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承办有关行政裁决、行政处罚或其它行政处置措施的具体事务;参与全县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负责征收县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对基层单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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