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等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执行及各项工作的落实。
2、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对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同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地区平衡;搞好粮食数量和品种的余缺调剂;组织和落实上级下达的粮食购销、市内外调运和进出口任务,保持全市粮食市场稳定。
3、负责组织完成国家粮食收购任务;指导做好全市城乡粮油供应和销售工作;做好救灾、救助、特需的粮油供应工作;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制定具体落实办法,保障军队粮油供给。
4、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对全市粮食行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拟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及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改革工作;组织做好粮油购、销、储的质检工作;协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5、负责粮油仓储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与流通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仓储管理,监督检查全市粮油库存、质量和安全;制定全市粮油仓储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接受中央粮食储备总公司南昌公司的委托,负责对中央专项储备粮和省政府省级专项储备粮的管理;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6、指导全市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粮食系统财务报表;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国家投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
7、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指导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根据有关粮食政策法规,会同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交易规则,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对从事粮食收购、批发经营业务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促进粮食有序流通。
8、负责协调粮食生产与流备考系,收集、调研、监测、分析粮食市场运行态势,定期发布国内、国际粮油购销信息,为农民提供粮食价格、品种、质量等供求信息方面的服务,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发展。
9、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培训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群团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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