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闻宣传和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的要求;拟定并贯彻执行省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规定;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制度;指导和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和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五)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组织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技术、新标准的推广、研发和应用;负责并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方案的论证、报批、验收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查、报批和业务的管理;管理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七)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九)指导和组织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按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引进和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负责制定局系统党建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局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中层科级干部管理与任用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和处理局党委、纪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局党委、纪委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局党委、纪委文件材料的草拟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信访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
综合协调全局各科室、各单位的工作;督查、督办本局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会务、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离退休、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及技术等级考核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三)宣传管理科(挂传媒与电影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节目播出;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宣传单位的重大宣传报道活动和文艺创作;管理监督广播电视节目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组织指导广播电视艺术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局编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新闻记者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道频率及制作经营机构的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广播电视站和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实施对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视频点播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和广告播放的管理;负责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负责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及电影专项资金的监督和使用;负责普法教育工作。
(四)技术管理科
研究制定全市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技术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频率、功率及其他技术参数的审核报批;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网络建设、技术论证、技术维护、质量检测、安全播出、检查评比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会同局办公室管理广播影视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参与制订全市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产业的发展和建设,参与重大广播电影电视产业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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