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制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市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全市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三)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全市旅游产品开发。
(四)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依法申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申报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承担全市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
(六)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承担全市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七)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负责局内政务协调和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内后勤、财务、总务、财产、车辆、安全等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局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局内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承担旅游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承担全市旅游业发展研究课题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旅游行业法制建设以及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标准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旅游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推荐申报及资质认定;负责全市旅游统计;组织全市国家A级景区的评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工农业旅游工作和红色旅游工作。
(三)宣传推广科
负责全市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市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形象宣传;组织国内旅游交易会等旅游促销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项旅游节会活动;负责市内旅游区域合作;负责组织境外旅游交易会和对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按规定承担我市居民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办理因公出境人员的相关手续。
(四)行业管理科
贯彻实施旅游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市内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星级饭店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国家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自主经营,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承担全市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
(五)产业科
拟订全市旅游投资项目与计划,指导市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开发;负责全市旅游发展基金和旅游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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