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栗县城市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城市管理的规章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主管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负责城市规划内的道路、桥涵、下水道、路灯、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环境卫生及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余土调剂、准运、处置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停车场、洗车场的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店牌、招牌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各乡(镇)村镇、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省上栗县城市管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安徽含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拟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