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州区审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各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区属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6、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国内特别行政区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资金的财务收支。
8、国家、省、市建设项目和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财务收支。
9、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中央、省、市驻区部门及其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
10、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向区长提交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组织实施本局审计干部专业培训。
(九)承办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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