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军转干 >考试信息 >考试政策 >镇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补充规定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镇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补充规定

2017-04-06 | 网络

查字典公务员军转网搜集整理江苏军转干政策,镇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补充规定。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镇江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镇江军转干部参考。

镇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补充规定

镇发[2014]39号

为深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改革,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央、省军转安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市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做如下补充规定:

1、根据实绩因素最大化,人为因素最小化的原则,取消正团级不满三年和副团级军转干部的面试,所有团级军转干部均根据档案记载进行积分选岗安置。

2、改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转干部双向选择安置为积分选岗安置。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转干部按积分高低排序,依据安置计划和积分划定的分数线,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次在机关单位选择接收单位;分数线以下人员依次在企事业单位选择接收单位。

3、军转干部的积分细则参见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制定的《镇江市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考核积分细则》。

4、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根据当年的军转安置任务,参考各部门(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职数和历年接收军转干部情况,按照编制、职数有空缺的部门优先安置,安置计划适当多于军转干部数量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的原则,编制安置计划。安置计划包括:为正团级满三年军转干部提供安置职位;为正团级不满三年和副团级军转干部以及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转干部提供安置单位。

5、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经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予以实施。

上述规定,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实行。

【镇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补充规定】相关文章:

申论热点:谁为防辐射服制定“屏蔽保护”?

申论热点:压缩贪官的潜伏空间

遏制网络谣言需要增强“每个人的责任感”

2017江西公务员职位报名人数分析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警察职位人员年龄规定

历史常识——中国历史考点精讲

申论热点:建立更加科学的“复出”机制

申论范文:以精细管理之器 琢社会发展美玉

【理论观察】“以教育控人”让教育公平蒙上阴影

公考每周资讯速递习题(第四十四期)

推荐栏目阅读 军转干 考试信息 考试政策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