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玉山县城市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的管理工作,主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全县城建(市)管理监察工作。
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涵、下水道、路灯、夜景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政公用企业的技术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专用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古树名木保护及指导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批、监督;指导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4、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准运、处置和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停车场、洗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综合整治工作及违章建筑的拆除。
6、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各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督管理,对涉及城乡规划各类纠纷进行调处。
7、按职能分工,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及城市路牌、店牌、门楣、招牌的设置监督管理。
8、负责县域内燃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热能供应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对全县经营和使用燃气(含煤气、石油液化气)及燃具、热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业管理;管理县城公共客运交通,负责城市公交及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对参与营运的公交车、三轮车、平板车进行管理。
9、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日常工作及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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