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在总结习近平主席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的成果时提到:此次最具有突破性的进展是双方在网络安全上的共识和机制安排。两国就共同打击网络犯罪达成共识,同意加强案件协查和信息分享,各政府都不从事或在知情情况下支持网络窃取知识产权,探讨推动制订国际社会网络空间合适的国家行为准则,建立两国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及相关事项高级别联合对话机制,设立热线电话。(滕建群2015年10月8日)
显然,网络安全议题在此次习主席访美交流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中美双方就此的争论已有数年,2011年、2013年,美国政府就曾多次指责中国黑客问题,奥巴马也多次公开指责中国的网络攻击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在李克强总理2013年首次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美联社记者曾直接提问中国是否会停止对美国的黑客攻击,当时总理回应道:中国本身就是主要的被黑客攻击的受害者,美国记者的提问是一种有罪推定。
中美在网络安全认知上分歧明显,故习主席访美之前,孟建柱作为特使赴美协商中美网络安全问题,他强调中美双方应该加强网络安全领域互信与合作。毋庸置疑,网络安全在相当长时间内是中美两国、乃至世界各国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管理的重大议题。
那么,中美两国要想取得网络安全的共识,可以从哪些基本点出发呢?
首先,网络安全的共同规范需要合作协商。
中美双方都展现出合作协商的诚意,中国一再强调倡导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美方也一直声称建立世界各国都能知悉遵守的共同规范。共同规范当然是必要的,但前提是合作协商,而非以一国或少数几个大国的利益为主导。
此次访美,中国最优秀互联网企业的掌舵高管随访,并与习主席共同会见了美国互联网公司的大佬们。这一会谈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可以预见,虽有竞争,但未来两国间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将会越来越多,他们创造的经济能量足以影响网络世界的共同规范。
跨国性合作中的摩擦与协商会成为合作式规范的实践基础。不仅中美如此,网络社会的崛起已经将世界各国的信息流动、商业生态、政治环境和文化形态紧密地联系起来。网络安全的共同规范要有共性,在共性的基础上,各国也理应拥有符合自身国情的网络公共政策。
合作协商的基础上,网络安全亦需要开放但有序的环境。
开放、共享是互联网公认的技术特征和文化特性。从网络安全的角度看,封闭的网络状态会导致一些安全问题,但过于开放的网络环境也会带来安全问题。
近日,40多款苹果APP感染上XcodeGhost病毒,受影响规模最大的要数拥有6亿多用户量的微信产品。美国CNN指出,由于网络接入的限制,中国用户通过苹果官方渠道下载软件的速度非常慢,用户不得已只能寻找其他非官方网站作为替代,而这些网站的安全系数非常低,极其容易被其他黑客更改和利用。
而过于开放的网络环境,如果一旦失去了以公共利益为先导的有序管理,也会出现安全问题。至今仍在发酵的斯诺登事件表明,美国政府和互联网公司合作,滥用权力进行网上监控,收集网络情报、损害公民个人隐私,甚至公然破坏其他国家的正当利益,这同样也是需要修正的地方。
互联网已然成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乃至国家安全等领域的阀门,网络安全规范化管理牵涉到社会的诸多要素,不应简单观之。互联网作为国际性平台,其安全性规范的制定需要协调各国利益并达成一致的认识,同时应该建立一个开放而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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