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建省交警总队获悉,昨日起,全省所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必须先刷当事人二代身份证,否则窗口将无法处理。目前,身份证读写设备已安装到位。(11月3日《东南快报》)
一些司机之所以无视交通规则,就是仗着有钱就能使得鬼推磨,可以通过买分将自己违法历史抹去。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认为:买分卖分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应该说福建省交警总队为了杜绝买分卖分现象发生,通过刷二代证的环节,让违法处理与居民身份证挂钩,对一证多车实施监控,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有道是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怕就怕瘸子打围坐着喊,只说不干,畏难不前。
其实,通过刷身份证的方式杜绝买分卖分,实在是多此一举。即使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但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都是通过身份证办理的,不但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已经存在个人身份信息,而且机动车行驶证还注有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等信息,不必出具身份证,也完全可以监控到是否一车多证,或多证一车,有效防止买分卖分现象。既然刷二代身份证可以杜绝买分卖分,为什么不可以通过系统查询驾驶证、行车证的办法来杜绝买分卖分?
持如此观点,并非笔者排斥刷二代身份证杜绝买分卖分,而是认为我们的一些窗口能简政的就应该简政,不应动辄就让老百姓带着家底前往,因为带的证件越多,老百姓越容易犯糊涂,办事时间也就越长,这样既不利于服务提速,又不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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