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预测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国家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
(三)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负责全省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家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
(五)参与制定与全省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
(六)承办省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电力处(综合处)。研究电力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办理电力项目投资有关事项;协调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负责机关综合业务;组织研究全省能源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能源预测监测工作;组织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重大设备研发等有关工作;承办能源对外合作事宜。
(二)煤炭处。研究煤炭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拟订煤炭、煤层气、煤制清洁能源产品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煤炭、煤层气的规划与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煤炭、煤层气资源优化配置;按规定办理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三)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处。拟订油气开发及管道、炼油和水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协调天然气供应指标;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配合国家对石油储备进行管理;按规定办理项目投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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