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三)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我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任务。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
(六)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车船公司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七)推动全市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省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市对国外和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鹤壁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培训统计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行政、工青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信访稳定、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组织实施人才兴旅战略,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工作,负责旅行社、旅游区、星级饭店、农家乐等行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协调推动全市旅游就业。
(二)市场开发科(对外旅游合作科)。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机关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国际区域旅游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市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拟订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三)规划发展科。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旅游业发展资金的申报、下达和旅游项目建设、监督指导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
(四)监督管理科。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及各类度假区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假日旅游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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