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1、负责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2、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市场秩序;承担全市耕地保护,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测绘管理,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制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河南省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对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接待、信访、机关后勤服务、提案、督促查办等工作;负责局目标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搞好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评定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负责国土资源、房屋、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房屋、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土地规划和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房屋权属交易及产权登记等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土地、房屋、矿产违法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四、规划科
研究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落实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市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参与上报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等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工作。
五、耕地保护科
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搞好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项工作。
六、用地审批管理科
负责全市用地审批管理工作;参与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的审查和协调工作;办理上报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征用等用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区农转非审核工作。
七、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作价出资(入股)、出让、转让、租赁、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储备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工作;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八、住宅建设科(矿产资源科)
指导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供应计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城镇住宅建设、基本建设计划、房地产统计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的管理,依法合理分配矿产资源;负责开发利用地矿资源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地矿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建立并推行地矿资源的有偿开采制度,征收并管理地矿资源补偿费;负责全市地质、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工作,布置、协调全市地质勘查工作。
九、产权产籍管理科
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市区国有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调处跨县区和其他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管理房地产信息系统;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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