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指导县(区)旅游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涉外三星级以下星级饭店、旅游涉外车船公司、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它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市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和娱乐文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全市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的财务工作。
(六)推动全市旅游国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七)组织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市各级院校的旅游教育业务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开封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市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纪检、监察、职称评聘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等考评实施工作;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依法治市及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二、旅游促进科
拟订全市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宣传、接待、对外联络和网站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国内外旅游交流与合作;拟订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台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三、旅游监管科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国内旅行社的审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起草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
拟订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负责旅游招商引资及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达旅游开发项目发展资金的报批;负责全市经营旅游景区(点)业务备案和景区(点)管理及质量等级评定;负责全市旅游商品、纪念品的策划、开发、推介;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旅游行业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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