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园林文物局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和局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园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的管理、开发建设与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公园景点建设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节会的筹备与组织工作。
三、文博管理科
研究制订全市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和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组织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市文物考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文化(涉及文物)遗产的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文物数据库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文物系统文化产业工作和大型建设项目有关文物保护的论证、审批,并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文物保护业务咨询、出具文物环境评估报告;管理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或考古发掘现场的拍摄活动。研究制订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对外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管理所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行业和私人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及文物科技保护、科研课题及重点科研基地的管理;申报、审批文物的征集、调拨、交换、处理与复制。制订文物安全工作的近期和长远规划;督促、检查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对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视检查;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核,负责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审批和验收;负责全市文物鉴定中心的组织管理;负责社会文物和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
四、行政审批服务科(挂计划财务科牌子)
负责审批文物勘探许可、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审核、审批;负责全市文物商店、文物拍卖机构设立的审批工作;审核上报文物拍卖许可和拍卖标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迹点拆迁或拆除许可、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审核、审批;编报全市文物保护抢救经费和城市公园绿化经费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并组织审核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基建经费的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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