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二、拟定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宣传推介和重大促销活动以及旅游纪念品的开发;指导县(市)区旅游工作。
三、参与市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全市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和旅游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际、国内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涉外车船公司、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批、申报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
五、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和台湾地区旅游、特种旅游事务的管理;负责本市旅游涉外事务;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六、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的财务工作。
七、组织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并指导其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洛阳市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旅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拟定旅游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接待和接待协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研究拟定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学校、洛阳市旅游培训中心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市场开发科
研究拟定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全市各县(市)区旅游局、企业和景区(点)的境内外促销工作;负责洛阳市旅游市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发布;培育和完善全市国内旅游市场;指导全市旅游产品的包装和策划;策划、制作洛阳旅游宣传品;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
四、行业管理科
管理、指导全市经营国际、国内业务的旅行社、旅游涉外星级饭店、旅游涉外车船公司及其他旅游定点单位工作;负责全市导游员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全市旅游交通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事故的救护与处理;监督、检查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负责全市旅游涉外的管理;处理旅游涉外事件;指导全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拟定全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价格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监察大队等业务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资源调查和旅游项目的审核;负责全市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组织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组织全市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和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市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负责局属国有资产和各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财务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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